江苏响水爆炸头七追问:违法企业如何躲过层层监管?(11)

根据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条款规定 ,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

实践中 , 环保部门在认定企业排放、倾倒、处置的物质是否属于危险废物时 , 首先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认定该物质是否属于所列物质 , 若名录中没有列入该物质 , 再根据国家危险废物鉴定标准和鉴定办法认定该物质是否具有危险特性 。

对于一般固废 , 企业在向当地环保部门提供相关资料的基础上 , 可以依法自行贮存、运输、处置;而一旦被确定为危废 , 企业必须将其交给具有相关处理资质的机构 , 进行无害化处理 , 或者自己取得相关资质后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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