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变化!国务院刚刚宣布,有社保的人快看!( 五 )

生育医疗费用原则上实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 促进生育医疗服务行为规范 , 强化监控和审核 。

4、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

经办管理统一由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 , 实行信息系统一体化运行 。 原有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平台可暂时保留 , 待条件成熟后并入医疗保险结算平台 。

5、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生育保险待遇不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期限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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