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统一店铺招牌不可取( 二 )

店面招牌作为经营者长期探索产生的品牌标示 , 其卖点就在于生机无限的“烟火味” 。 许多招牌虽出于商业目的设置 , 但在漫长的时间演变中 , 有的成了路标 , 有的成了景观 , 具有装饰性、叙事性的一面 。 诸如上海南京路、广州北京路等街道 , 都因其琳琅满目的门店 , 以及错落有致、五彩缤纷的招牌 , 形成了独一无二的店招文化 。 对待这种自发形成的市民文化 , 就该求同存异 , 而不是不做调研 , 拍拍脑袋 , 一概抹杀 。

究其本质而言 , 店招是市民审美的反映 , 由各人自发创造 , 虽然有些杂乱无章 , 但却充满着市民巧思、商业活力 。 而统一店招带有权力意志 , 推崇简单明了的方式 , 虽然视觉上整齐划一 , 但也容易使街道生机不复、活力不存 。 店招文化里固然有许多不规范、不合理的东西 , 特别是考虑到公共安全 , 应该进行整改 。 但整改不是没有边界 , 那些店招文化概念里的丰富性、多样性 , 从根本上属于个人的创新 , 和强制审美观念是冲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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