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的“幸福加油站”( 二 )

货车司机不再“以车为家”

2018年6月11日 , 交通运输部和全国总工会发布《关于开展“司机之家”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 提出在广东、辽宁等10个省份开展“司机之家”试点工作 。

随后 , 广东省总联合广东粤运交通公司制定《广东“司机之家”建设规范(试点稿)》 , 在广东区域内高速公路、国省干道服务区、物流园区、港口码头等地试点“司机之家”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作 , 要求“司机之家”具备餐饮、休息、停车、安保、宣传教育、爱心药箱、手机充电等基本服务功能 , 鼓励有条件的“司机之家”提供住宿、便利店、加油站、汽车维修、道路救援、文体娱乐等其他服务功能 , 为司机提供舒适便捷、经济实惠的休息场所 。

“此前我们一直都有餐饮、停车、安保、沐浴、住宿等服务 。 ”广东林安物流集团董事长助理、总经办主任贾鹏飞告诉采访人员 , 该集团的“司机之家”于去年完成升级改造 , 配备专职的工会工作者维持运作 , 新增法律援助、健康体检、圆梦提素等全方位的服务 , 吸引了众多货车司机申请加入工会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