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反杀案”女生父母申请国家赔偿104万元( 三 )

第1项系支付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 , 王新元、赵印芝及小菲 , 分别被羁押232天、235天、38天 , 按每日284

江苏新闻

.74元标准 , 三人此项数额分别为66059.68元、66913.9元、10820.12元 , 此项三人共计143793.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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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第3项请求 , 依法向三人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各30万元 , 共计90万元 。

殷清利称 , 对于国家赔偿启动 , 王新元一家人都同意 , 此外 , 希望让赔偿义务机关赔礼道歉 , 消除影响 , 恢复名誉 , 建议对当时审查批捕人员追责等等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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