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进一步发挥破产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积极作用

中新社北京3月28日电 (黄钰钦)中国最高人民法院28日在北京发布优化营商环境两条司法解释 , 分别就企业破产法与民商事案件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问题作出规定 。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指出 , 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 依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中小微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 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

在当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 , 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刘贵祥表示 , 建立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 需要破除各类要素流动壁垒 , 促进正向激励和优胜劣汰 。 人民法院要通过加强破产审判 , 依法处置“僵尸企业” , 进一步发挥破产在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积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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