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增值税! 成都国际商贸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开启试点( 五 )

成都试点五大主要政策优势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海关代码:1039) , 是指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国家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采购的 , 单票报关商品货值15万(含15万)美元以下、并在采购地办理出口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 。 国家禁止、限制出口的商品不适用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

据成都市商务局总经济师周立志介绍 , 成都国际商贸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具有5项政策优势:

(一)实施增值税免税 。 对市场集聚区的市场经营户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商品实施增值税免税政策(免征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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