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园背后老板曹波:钢材起家 疑被前合伙人举报( 六 )

在曹波26年商海沉浮中 , 子公司经营异常、自己被列入限制消费人员名单等事件不断 。 而在一起最终上诉法院的纠纷中 , 曹波的原合伙人、原告与如今实名举报他的人同名 。

采访人员在一份2018年9月5日披露的《张学成与海南天懋投资有限公司、第三人曹波公司解散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中看到 , 2012年曹波在海南成立的首家公司海南天懋公司 , 是张学成与曹波各自出资2500万元成立的 。

张学成称 , 曹波将自己2500万注册资本转为他用 , 并且伪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开具虚假发票 , 从银行骗取贷款 , 并将该贷款占为己有 。 曹波利用其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便利 , 近年来独自把控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 , 在未经股东会决定的情况下擅自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作出决策 , 对公司重要资产草率抵债、低价出售 。

张学成表示 , 在2016年9月至2017年11月间 , 曹波共计挪用公司资金4800余万元至其儿子曹超、曹越控股的公司账户及曹越个人账户;曹波从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骗取2000万元贷款 , 几经周转转入其个人账户;海南天懋公司欠付个人债务共计8000余万元 , 已无力偿还 。 为此 , 张学成提出解散海南天懋公司的请求 。

法院评判意见称 , 海南天懋公司尚不存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情形 , 虽然海南天懋公司目前欠有大量债务 , 且已面临多个诉讼 , 但是对于注册资金仅五千万元而投入工程项目已达数亿元的企业来说 , 尚属正常情形 。 综上所述 , 海南天懋公司不符合公司法定解散条件 , 不应予以解散;张学成的诉讼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 , 应予驳回 。

在此前媒体报道中 , 实名举报人张学成表示 , 自己因承包林地而和曹波相识 , 2008年由于曹波多次委托他办事而关系逐渐走近 。

实际上 , 除了与合作伙伴张学成闹翻之外 , 曹波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已经2次被法院列入失信名单 。 一则在2018年7月23日立案的案件中 , 曹波的公司作为被告 , 应向原告沈贤法偿还借款本金2000万元 , 2018年3月27日 , 曹波的公司应向原告沈贤华偿还借款本金3039.73万元及利息 , 曹波及公司均未偿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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