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斯克:欧盟应就“长时间”宽限英国持开放态度( 三 )

【另一期限】

英国议会下院两度投票否决政府与欧盟达成的“脱欧”协议并拒绝协议在不作大改的情况下第三次表决 , 令首相特雷莎·梅不得不致信欧盟 , 要求把“脱欧”期限从原定的3月29日后延 。

《卫报》27日援引消息人士的话报道 , 欧盟方面接到特雷莎·梅的正式函件以前 , 拟就了延期到2020年3月31日的内部文件 , 供21日举行的春季峰会讨论 。 设定这一期限 , 一方面是考虑英国出现全新政治进程的可能 , 如议会提前选举或英国就是否“脱欧”举行二次公投;另一方面考虑特雷莎·梅先前表态 , 会在“脱欧”协议无法通过的情况下要求相对较长时间延期 。

然而 , 特雷莎·梅在写给欧盟的文件中只要求把“脱欧”期限从3月29日推迟到6月30日 , 令2020年3月31日的期限无从讨论 。 欧盟最终同意给出两条路:一是如果英国议会下院数日后能通过“脱欧”协议 , 将允许“脱欧”期限延至5月22日 , 即欧洲议会选举的前一天;二是如果英国议会下院未能通过协议 , 则英国必须在4月12日以前做出新抉择 , 即确定有意“无协议脱欧”、延期“脱欧”还是不“脱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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