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电商为何沦为传销“高危地带”?( 六 )

网民:如何避免落入传销的“坑”?

作用普通的互联网用户如何避免落入传销的“坑”?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律师认为 , 拥有直销牌照的企业 , 也要具体剖析其模式是否超出直销的范畴 , 不同于传统传销采取拘禁等人身限制手段 , 部分社交电商通过互联网渠道发展传销 , 往往通过商业利益吸引和说服等形式“捆绑”下线 。 社交电商是否涉嫌传销存在几个判断标准:是否需要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是否分层级 , 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是否根据下线获利 , 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人员数量或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返佣” 。

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麻策律师认为 , 三级以上的分销模式已经成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 但是现在有的三级分销混淆了分销与传销的概念 , 其实只要有拉人头、有层级、有入会门槛的 , 比如要自行先购买两百或者三百的商品然后发展下线 , 然后再进行提成 , 本身已经构成传销 。 只不过现在法律规定 , 如果没有构成三级的话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 , 但是仍然要受到行政处罚 , 并处以相应罚款 , 目前已经有作为行政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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