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明确8类适用范围和15种处理方式 将“抓早抓小”落实落细(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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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市纪委监委在制定《意见》时 , 突出执纪执法贯通 , 明确了谈心谈话、一把手约谈、谈话提醒、诫勉、提出监察建议等15种“抓早抓小”处理方式 , 把监察法规定的提出监察建议、诫勉等方式与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贯通起来 。 同时 , 系统梳理该市制定的一把手约谈工作制度、谈话提醒工作指引、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等制度规范中有关“抓早抓小”的规定 , 逐一细化 , 明确实施主体、适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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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措施和标准要求 。

针对一些党组织“抓早抓小”乏力的问题 , 《意见》建立以上率下、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组织保障机制 。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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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各部门责任 , 建立“抓早抓小”情况报告制度 , 并把开展“抓早抓小”工作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 , 作为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 , 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严肃问责 , 切实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落细 。 (采访人员 陈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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