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起电动车新国标实施:六大热点问题详细解答全在这( 二 )

  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指标,调整完善了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指标,特别是新增加了防火阻燃和淋水涉水这两项安全指标。此外,新标准中最高车速、整车质量、电机功率等指标以现行标准为基础进行了适当放宽,像最高车速由20km/h调整为25km/h,含电池在内的整车质量由40kg调整为55kg,电机功率由240W调整为400W,提高了出行效率。新标准要求电动车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问题2、市民怎么判断所购电动车符合新国标呢?

  4月15日后,销售企业要通过店堂告示、在销售凭证中注明等方式,向消费者承诺其销售的车辆符合国家标准并已列入电动车《公告》目录。最简单的方法是,消费者可通过检查产品是否标注3C标志来判断;此外,还可通过查验是否符合最高时速25公里、电机功率400W、整车质量55公斤、具有脚踏骑行功能等要求进行判断。消费者如买到的电动车不符合新国标,有权退货或更换。

  问题3、现在购买电动车能正常领取牌照吗?

  4月15日起,电动车新国标开始实施,可有消费者现在就需要购买电动车使用,省交警总队人士对此表示,4月14日前,对符合旧国标且在我省产品备案目录内的电动车,可正常登记上牌和上路行驶。

  问题4、4月15日起新购的电动车如何上牌?

  4月15日起,对符合新国标且获得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的电动车登记上牌。与此同时,原国标备案目录作废,停止旧国标电动车登记上牌。目前,省公安厅制定下发了全省统一的电动车号牌样式,研发建设了全省电动车登记管理系统。

  问题5、在用的不符合新旧国标的无牌电动车怎么办?

  对于目前已购买使用的既不符合旧国标、也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加强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见》中明确,记录车辆及所有人相关信息后,发放临时信息牌,实行过渡期管理,由各地设置不超过5年的过渡期限,过渡期届满后不得再上路行驶。当然,车辆需要提供合法手续,且是4月14日前。需要提醒的是,对未登记上牌,未按地方规定领取临时信息牌以及过渡期后仍上路通行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格依法处罚。

  问题6、4月15日后旧号牌需要换新式号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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