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甦:地方法治建设效果对法治中国建设具有系统效应( 二 )

江苏新闻

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 根据本地方的发展目标和发展特点 , 采取一些可以有创新性的做法 。 另外 , 可以从地方法治实践中可以总结析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 甚至可以上升为一般性的经验转化为国家法治建设的一体化的要求 。 在这一方面 , 珠海做得比较好 。

陈甦表示 , 珠海作为改革开放最早的一批经济特区 , 在地方法治建设方面 , 它们抓住了一个“特”字 。 从全国来看 , 它是特区 , 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方面 , 他们还有自己的特色 。

第二 , 珠海的地方法治建设还有一个“外”字 。 虽然是一个地方法治建设 , 但它却要有一个全球视野和涉外因素 , 仅仅局限于地方国内的因素建设虽然很重要 , 但是并不够全面 。 比如珠海本身的建设要考虑到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 , 地方法治建设既要与法治中国建设做一个重要的子系统 , 同时也是大湾区建设当中的一个重要的子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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