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辣椒水、烟头烫……这个“套路贷”团伙被判刑了!( 四 )

新城法院审理认为 , 该组织为非作恶 , 欺压残害群众 , 严重扰乱正常金融秩序 , 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 , 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 已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

据此 , 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及诈骗罪 , 数罪并罚 , 判处被告人韩某某有期徒刑十六年 , 并处没收财产五十万元 , 罚金九万元 , 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 其余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八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刑期 。

八招避免遭遇“套路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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