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元连号钞票换“茅台”是大坑( 二 )

劣质白酒变脸“茅台系列”

将自家生产的白酒打上“茅台系列”酒的标志,然后蹭茅台酒的名气,卖个好价钱,这是河南省某酒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伟实施的“发财行动” 。

2016年8月8日,陈某伟作为乙方河南省某酒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与甲方贵州省怀仁市茅台镇某酒业公司签订产品委托加工合同 。 合同约定:由茅台镇某酒业公司提供原酒,然后由河南省某酒业有限公司对原酒进行加工 。 双方还约定,加工后的产品,质量经严格检验后交给茅台镇某酒业公司,并全部由茅台镇某酒业公司负责销售,河南省某酒业有限公司不可自行销售茅台镇某酒业公司委托加工的产品 。

为方便合作,茅台镇某酒业公司向河南省某酒业有限公司提供了相关营业执照、资质等文书复印件 。 之后,陈某伟从茅台镇某酒业公司购进4万余元原酒,但他发现这种酱香型的白酒在河南不太好销 。 合作不成,于是陈某伟便在其酒厂内,用自己公司生产的浓香型白酒,通过回收的白瓷瓶灌装,并按照贵州茅台酒的外包装作为参考,设计出外观近似茅台酒的“贵州茅台镇商务接待酒”“贵州茅台镇飞天商务酒”,还在瓶身贴纸、包装盒上面注明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某酒业有限公司的厂名、厂址等信息,同时标明酒精度52%VOL 。 为了将资料做全,陈某伟又请人伪造了这种酒的检验报告,以次充好进行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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