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炒股称稳赚保赢无资质判赔六十万( 二 )

然而,在此后的委托炒股期间,张先生夫妇除获得购买理财产品得到的1.4万余元利息外,股票账户不断贬损 。 为此,张先生夫妇经常向某投资公司询问盈利分红情况,但始终被以各种理由推脱 。 协议到期后,张先生夫妇的股票账户仅剩余121.3万余元 。 协商赔偿无果后,张先生夫妇将投资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退还管理费36万元,赔偿包括理财产品利息在内的投资本金损失29万余元,并支付以185万元为基数的同期利息损失18.5万元 。

对此,投资公司辩称,他们并没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故双方签订的协议因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而无效 。 仅同意根据其与张先生夫妇的过错比例赔付除理财产品利息外的本金损失 。

法院对此案审理后,认定投资公司属无资质超范围经营,应当对张先生夫妇的相关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张先生夫妇决定委托前,未核查对方资质就将股票账户交付操作也存在一定过错 。 据此,法院综合案情后,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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