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总为在闽台湾职工打造“第一家园”( 三 )

同等评先评优 , 激发劳动热情 。 福建省率先提出 , 台湾职工可以参评省内各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金牌工人、最美劳动者 , 以及各级工会组织评选的荣誉称号 。 鼓励台湾职工同等参与劳动和技能竞赛等各类活动 , 获得名次的与大陆职工享受同等奖励 。 目前 , 福建已有23名台湾同胞获得省、市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 。

共享服务维权 , 依法维护权益 。 福建省总加强对台湾职工的服务和维权工作 , 开展节假日、会员生日、生病住院等慰问活动 。 将符合条件的台湾职工纳入工会职工医疗互助范围 。 为台湾职工子女提供金秋助学、勤工俭学等帮扶 , 台湾职工子女与大陆职工子女可同等参加工会开展的职工子女夏令营、冬令营等活动 。 组建台企职工法律维权服务队 , 依法维护台湾职工合法权益 , 为权益受到侵害的员工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法律维权“全程帮” 。

为促进闽台职工交流合作 , 推动两岸融合发展 , 福建省总已连续承办13届 “6·18”海峡两岸职工创新成果展、 10届“海峡职工论坛” , 以常态化品牌活动搭建职工交流平台;组织劳动模范、金牌工人、台湾模范劳工互访交流 , 邀请台湾模范劳工代表来闽参加劳模研讨营和疗休养活动 , 弘扬两岸职工的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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