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发文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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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 , 《通知》要求:严格特约商户审核 。 要求收单机构严格按规定审核特约商户申请资料 , 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其经营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 并特别说明 , 对于同一特约商户频繁更换收单机构等异常情形的 , 谨慎将其拓展为特约商户 。 对于黑名单中的单位以及相关个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单位 , 不得将其拓展为特约商户 。

严格受理终端管理 。 要求收单机构要结合商户经营地址限定受理终端的使用地域范围 。 对移动受理终端所处位置持续开展实时监测 , 并逐笔记录交易位置信息 , 对于无法监测位置或与商户经营地址不符的交易 , 暂停办理资金结算并立即核实;对于连续12个月内未发生交易的受理终端或收款码 , 停止提供收款服务 。

强化收单业务风险监测 。 要求收单机构、清算机构持续监测和分析每一笔交易 , 完善可疑交易监测模型 。 发现异常情形的 , 对特约商户采取延迟资金结算、设置收款限额、暂停银行卡交易、收回受理终端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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