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5月6日起开启义务教育入学信息集中采集( 五 )

各区应建立非北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联合审核机制 。

部分非北京市户籍按北京市户籍对待条件

区台办认定的台胞子女、区侨务部门认定的华侨子女、持有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加盖博士后设站单位公章)、现役军人证件及部队师(旅)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随军家属身份确认函等能确认身份函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 。

负责人表示 , 5月1日 , 开通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入学政策宣传门户;5月6日至5月31日 , 完成入学信息集中采集工作;5月25日至6月9日 , 民办学校组织、完成招生工作;6月15日至6月16日 , 小学审核入学相关材料;7月初 , 统一使用市级小升初派位系统进行集中派位;7月上旬 , 各小学和初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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