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芬太尼类物质纳入毒品管制范畴

4月1日 , 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公告 , 将芬太尼类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 , 标志着我国正式将芬太尼类物质按类纳入毒品管制范畴 。 国务院新闻办于同日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了相关情况 。

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公安部反恐专员刘跃进介绍 , 芬太尼类物质是指化学结构与芬太尼相比 , 符合“使用其他酰基替代丙酰基”“使用任何取代或未取代的单环芳香基团替代与氮原子直接相连的苯基”等一个或多个条件的物质 。 上述列管物质如发现有医药、工业、科研或者其他合法用途 , 按照《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规定予以调整 。 已列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和《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芬太尼类物质依原有目录予以管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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