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闹市持械对打 寻衅滋事还是聚众斗殴?( 三 )

与公安机关沟通后 , 沐杰建议以柳某、黄某、刘某涉嫌聚众斗殴罪补充移送审查起诉 , 与曾某并案处理 , 同时变更了原寻衅滋事

社会

的案件定性 。 2018年7月10日 , 姜堰区检察院以柳某等四人涉嫌聚众斗殴罪提起公诉 。 10月8日 , 法院一审判决认定柳某、黄某、曾某、刘某构成聚众斗殴罪 , 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三个月至二年零三个月不等 。 被告人柳某、黄某上诉后 , 2019年3月 , 泰州市中级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

根据到案人员供述和现场监控视频 , 李某在柳某到场后与其发生争执和对峙 , 在被人劝离后 , 感到“吃了亏”的他指使其朋友李某、刘某、于某等人折回现场 , 主动挑衅 , 进而引发双方多人互殴 。 沐杰认为李某等人的行为均构成聚众斗殴罪 , 应当作为漏犯予以追诉 。

2019年1月 , 公安机关对李某等人予以立案并移送审查起诉 。 2月27日 , 姜堰区检察院依法对李某等人涉嫌聚众斗殴罪提起公诉 , 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定了全部起诉事实 , 并依法作出有罪判决 。 (采访人员 卢志坚 通讯员 包婧 尹玉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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