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5月1日起对芬太尼类物质实施整类列管( 三 )

四、使用其他任意基团(氢原子除外)替代苯乙基 。

上述所列管物质如果发现有医药、工业、科研或者其他合法用途 , 按照《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予以调整 。

已列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和《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的芬太尼类物质依原有目录予以管制 。

本公告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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