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灵宝:1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一审宣判( 二 )

2018年7月 , 马晓奇组织“奇奇办事处”微信群 , 纠集上述人员入群 , 逐歩形成了以马晓奇为组织领导者 , 以被告人蒋某、常某、王某、杨某、梁某为骨干成员 , 以被告人杨某、何某、赵某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团伙 , 共实施抢劫、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16起 , 为非作恶 , 逞强称霸 , 非法敛财 , 严重破坏灵宝市区社会生活秩序 , 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

在该案的侦查过程中 , 灵宝市检察院提前介入 , 派员引导侦查 , 并对证据固定、法律适用提出意见建议 。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 , 该院抽调涉黑案件办案组办理 , 从恶势力犯罪集团特征入手 , 对案件定性进行分析甄别 , 确保案件得以顺利办理 。

法院审理认为 , 被告人马晓奇管理、组织、指挥常某、蒋某等人 , 为非作恶、称霸一方、非法敛财 , 形成较为固定的组织 , 实施抢劫、持械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 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 , 造成恶劣影响 , 根据相关规定 , 应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 遂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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