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老屋去 良田美景来——拆旧复垦助推南粤乡村振兴( 七 )

复垦指标净收益由县、镇、村集体和村民按5%:5%:15%:75%比例分配 , 腾退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由省、县按6:4比例分享 。 垦造出来的水田指标则由省、市、县按5:1:4分配 。

“全省流转解决了指标能卖好价钱的问题 , 指标收益分配则解决了如何分钱 。 农

江苏新闻

民和村集体在分配中占大头 , 有力调动了农民拆旧复垦和造田的积极性 。 ”陈光荣表示 , “地还是地 , 在村民手上 , 而复垦造田的指标分配不仅留足了当地建设用地需要 , 上缴的节余指标则为珠三角等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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