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4月1日起,“普通发票”抵扣进项税又增加新成员( 五 )

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 , 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买价×9%就是进项税额

当然 ,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 , 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

其中 , 于生产领用当期按10%与9%之间的差额计算当期可加计扣除的农产品进项税额 , 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当期生产领用农产品已按9%税率(扣除率)抵扣税额÷9%×(10%-9%) 。

申报时候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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