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报:森林防火,风险共担,人人有责( 三 )

然而 , 森林消防却似乎是应急管理的“边缘领域” , 远不如危险化学品安全那样 , 引发普遍的担忧 。 这是为什么?首先 , 重大森林火灾一般发生在偏远山区 , 对社会公众直接影响较小;其次 , 长期以来 , 我国应急管理大多以城市安全为背景 , 公众对森林火灾的特点以及应急行动的危险了解不够 , 形成了森林火灾“只损物、不伤人”“无非造成一点经济损失”的偏见;第三 , 森林火灾被界定为自然灾害 , 突出了其中的不可抗力因素 , 不如危化品事故那样容易引起人们的反思 。

但是 ,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 , 城

社会

市化进程突飞猛进 , 公众栖息场所与森林之间的距离被缩短 , 森林火灾的威胁将逐渐凸显 。

我国是一个少林国家 , 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却十分惨重 。 1987年5月6日发生的震惊中外的大兴安岭火灾 , 导致200多人死亡 , 经济损失高达85亿元 。 作为世界第二草原大国 , 我国有1/3的草原易发火灾 。 由于森林与草原通常相邻 , 草原火灾可能会引发森林火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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