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布否认一马弊案七项控罪 4月15日再次开庭( 二 )

3日下午 , 纳吉布抵达法院时 , 现场数十名支持者高呼欢迎 , 他同支持者一起祈祷后才步入法庭 。 控方由总检察长汤米托马斯发表开案陈词 , 之后传召证人作证 。

据悉 , 66岁的纳吉布被控42项与一马公司弊案相关的刑事失信、贪污及洗钱等罪名 , 涉案金额67.25亿令吉 , 但他对这些指控都不认罪 。

马来西亚总检察长汤米托马斯在开案陈词中指出 , 此次审讯是诸多与一马公司相关诉讼中的第一宗审讯 , 纳吉布在此案中 , 共面对七项指控 , 包括涉嫌挪用一马旗下SRC国际公司4200万马来西亚林吉特资金、刑事失信、贪污及洗钱等 。 纳吉布在庭上否认了7项指控 。

汤米托马斯在庭上揭露 , 证据显示纳吉布将非法获得的资金花费在多个方面 , 包括在夏威夷的香奈儿精品店消费130625美元 , 支付彭亨北根住宅的装修费 , 以及存入国阵成员党的户头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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