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煤矿企业负责人要定期下井督促检查

社会

新华社贵阳4月4日电(采访人员施钱贵)近日 , 贵州省煤矿安监局、贵州省能源局共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抓好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 明确煤矿企业负责人要定期下井督促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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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明确 , 要提升煤矿企业办矿管矿的能力 , 构建完善安全隐患排查常态化机制 。 要让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经常性深入煤矿督促检查 , 其中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每月下井检查不得少于3次 , 分管生产、安全、机电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每月下井检查不得少于6次 。

同时 , 相关单位要对煤矿企业落实财税政策支持措施 , 通过政策引导和平台搭建支撑 , 解决金融机构不敢贷、不愿贷问题 。 加大对煤矿重大灾害治理的支持力度 , 重点用于支持煤矿瓦斯灾害防治攻坚行动、水害和煤层自燃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及灾害治理、煤矿安全技术改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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