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招51名辅警!报名18日截至,转给有需要的人( 七 )

十二、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 ,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在每个阶段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

十三、体检

1、面试结束后 ,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 ,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 同一岗位最低入围总成绩相同的 , 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

2、体检参照《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 , 但各岗位考生视力放宽至矫正视力不低于4.8 , 合格)、《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

3、对心率、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 , 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 , 应当场复检 。 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 。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非《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 , 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 。 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 复检只进行一次 , 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

4、因体检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 ,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 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2次;

5、凡不参加体检以及不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体检的报考人员 , 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 , 或者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的考生 , 取消其体检资格 , 并根据违纪事实做出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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