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实施灾害民生综合保险 每人人身救助金最高15万元

新华社济南4月6日电(采访人员陈国峰)为充分发挥保险机制在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作用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 , 转变传统单一的政府救灾救助模式 , 建立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制度 。

据了解 , 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分担 , 以设区的市为投保主体 , 保险机构按照市场化机制运行 , 险种惠及全省行政区域内常住人口以及灾害发生时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

山东省规定 , 基本保费以公安户籍人数、户数为依据 , 按照每年每人2元、每户2元的标准计算 。 各设区的市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和实际需要 , 在基本保费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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