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拜山祭祖回来,他们都因为这件事被判刑……( 二 )

可每年因祭祀烧纸燃放爆竹

引发火灾的案例却不在少数

这里整理了几个案例

给您提个醒!

1、

2018年清明节

肇庆男子阿骏祭祖时燃放爆竹 , 引起了山火 , 过火林地面积约为2.4公顷 。 鼎湖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阿骏犯失火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 缓刑二年 。

2、

2018年清明节

梅州男子彭某与家人到山上拜祭 , 用打火机点燃纸钱等进行焚烧 , 随后与家人一起离开 。 但灰烬引燃干燥竹叶 , 后火势蔓延至山上引起山火 , 山火导致兴宁市境内、五华县境内林地合计过火面积43.4公顷 。 其行为构成失火罪 , 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

3、

2016年清明节

清远男子易某与兄弟几人拜山祭祖 , 易某某燃烧香烛、纸钱、鞭炮后 , 引发了赤水冚至鱼冚山场的森林火灾 。 易某某犯失火罪 , 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 缓刑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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