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数据使用,期待更规范(财经观)( 三 )

对个人数据信息的抓取和使用 , 的确有助于金融机构更准确地把握消费者需求 , 全面识别风险 , 设计出更符合消费者需求的产品和服务 。 因而有观点认为 , 大数据时代 , 消费者只要享受了信息互联互通的便利 , 就必须付出信息让渡的代价 , 这是一种公平交易 。 这一观点实际上忽视了信息的价值 , 忽略了信息的所有权 。 首先这种交易是不透明的 ,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提供个人信息 , 只是基于当下场景的金融服务所需 , 与商业机构之间并没有就个人信息的开发利用达成契约 。 其次这种交易也是不公平的 , 消费者个人信息被卷入“商业链”后 , 信息的去向、范围和被开发使用的深度往往是不可控的 , 与消费者从商业机构直接获取的便利相比 , 也是不等价的 。 事实上 , 在一些个人信用信息制度完备的国家 , 商业机构获取个人信息时 , 已需要付费给消费者 。 比如 , 日本EverySense公司研发的一款手机应用程序 , 用户下载程序后可以提前设置愿意出售的传感数据 , 比如位置、加速度、步数、气温等 , 所有注册用户都会收到数据购买公司提供的“菜单” , 里面详细记录着各种交易项目和条件 , 消费者提供3个月的个人位置数据 , 可以获得500日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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