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经常谩骂当然就是家暴( 二 )

其实 , “经常性谩骂也算家暴”并不算新闻 , 而是已经实施了整整3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暴法》)上的内容 。 立法时 , “冷暴力”该不该纳入其中 , 曾是讨论的焦点之一 。 时任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的陈蔚文就提出 , 暴力有硬暴力和软暴力 , 立法一审稿的规定主要是硬暴力 , 但除此之外 , 还有很多其他形式的、包括精神上的软暴力 。 最终“经常性谩骂、恐吓”等精神侵害也被写入了《反家暴法》中 。

《反家暴法》实施3年以来成果显著 , 但是制裁的行为往往还是传统的肢体暴力行为 , 精神侵害、冷暴力、长期谩骂羞辱这些行为 , 鲜有纳入执法范围 , 这就导致了这些权益可能被架空 , 形成权利的“玻璃门” 。 这次舆论场对“经常性谩骂也算家暴”表现出的惊讶 , 本身也说明这方面的欠账较多 , 很多人尚不清楚这些行为原来也是法律明文禁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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