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公布广场舞赛事管理办法 违规选手将受罚( 三 )

管理办法强调 , 举办社会福利募捐性赛事 , 应当经民政部门核准 。 举办赛事获得的收入除支付必要的成本开支外 , 必须全部交付受捐人 ,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中提取报酬 。 而各类赛事都应以公平、安全为首要目标 , 坚持以人为本 , 为参赛人员做好服务 。 组委会发布的赛事广告和媒体宣传内容必须真实、健康 , 不得误导、欺骗参赛者和消费者 。

赛事在注册申请中提交的信息与实际严重不符的、获得认证的赛事在实施中未按照承诺条件履行的 , 1年内不受理该赛事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或运营机构进行任何广场舞赛事的注册、升级申请 。 赛事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或运营机构在赛事的运营与管理中 , 违反全国广场舞健身活动推广委员会竞赛规则、本赛事管理办法和赛事组织标准的 , 视情节严重程度 , 3年内不受理其任何广场舞赛事注册、升级申请 。 参赛选手在比赛期间的违规行为 , 由组委会依据竞赛规程和竞赛规则进行处罚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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