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两年都是应届生!广东大学生择业期政策来了(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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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 , 按照政策回生源地派遣 , 档案、党(团)组织关系迁回生源地;毕业生离校后在择业期内落实或变更就业去向的 , 可办理调整改派 , 按照应届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和档案、党(团)组织关系迁移等手续 。

广东省教育厅副巡视员邱克楠在发布会上说 , 在实施“择业期”政策以前 , 广东已经实施了16年的暂缓就业政策 , 享受暂缓就业政策的毕业生约占当年应届毕业生的10% , 很多因各种原因没有来得及办理暂缓就业的大学生 , 在参加公务员考试、社会招聘等方面产生了障碍 。 为了让全体毕业生都能享受政策的惠利 , 免去毕业生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烦琐环节 , 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 广东省教育厅会同省公安厅、省人社厅制定此政策 , 取消暂缓就业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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