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大学生自主创业可领5000元补贴( 二 )

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贴不超实际缴费的三分之二

《办法》明确 ,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范围为: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和在工业园就业的40岁以上本省劳动力 。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 , 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 以及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 , 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 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 。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三分之二 。

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 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和家庭服务业企业 , 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 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 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三分之二 ,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 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给予的社会保险补贴 , 均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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