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承德:廉政档案成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载体( 四 )

风险防控的“稳压器”

为适应司法体制改革 , 该院于2017年制定了《法律文书签发权限规定》《检察业务职权划分规定》 , 并以此为基础实行办案质量年度考核评价机制 , 形成了一系列司法办案质量考评体系 。 结合办案质量考评体系要求 , 该院监察部门主动与案件管理部门沟通 , 将案管部门的案件评查结果录入检察人员廉政档案 , 并对照案管部门确定的“一般瑕疵案件”“严重瑕疵案件”“错案”三个标准 , 对检察人员办案业绩情况作出廉政评价 , 向政治部门提供廉政审查意见 。 该制度实行近两年 , 对进一步强化检察官办案责任意识 , 助推司法办案责任制落实到人发挥了积极作用 。

2018年 , 该院全面规范干部监督和廉政评价机制运行 。 由政治部干部处向监察部门征求有关干部晋升、表彰等廉政意见数占全年廉政审查比例高达96.5%;通过研究干部考核机制 , 不断规范改进干部考核征求廉政审查意见工作 , 对《征求意见函》格式提出改进意见2个 , 对资料完整度提出明确要求2个 , 均得到改进加强;通过查阅廉政档案库有关干部资料 , 对有关干部晋级出具廉政意见2件 , 进一步完善机关干部考核体系 , 充分发挥对干部晋升、评优等情况的全面监督和廉政审查把关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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