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重磅发文!南京落户政策迎来重大变化( 二 )

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 , 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 。

超大特大城市: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 , 大幅增加落户规模、精简积分项目 , 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

城市政府要探索采取差别化精准化落户政策 , 积极推进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落户 。 允许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 。

201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指出 , “十三五”期间 , 城乡区域间户籍迁移壁垒加速破除 , 配套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 ,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 , 年均转户1300万人以上 。 到2020年 , 全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5% , 各地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比2013年缩小2个百分点以上 。

根据2014年11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发2014第51号文件) , 我国城市被划分为五种标准:

(1)超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

(2)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至1000万;

(3)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万至500万 , 其中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 , 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

(4)中等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万至100万;

(5)小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 , 其中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 , 2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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