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村民误把同伴当猎物开枪 致其重伤获刑两年

中新网杭州4月9日电(郭其钰 陈怡宁)“我看到那边有亮光 , 以为是野猪的眼睛 , 抬手就开了一枪 , 没想到把我兄弟打成这样 , 我对不

江苏新闻

起他 , 对不起他们一家 。 ”杭州临安区村民郭某站在被告席上 , 追悔莫及 。 9日 , 采访人员从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了解到 , 郭某在打猎时误伤同伴致其重伤 , 以过失致人重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

2018年2月8日凌晨 , 郭某、雷某、陈某、唐某四人在公安机关处申请、领取散弹猎枪后 , 一同前往临安区於潜镇的山上狩猎 。 到达山脚时 , 陈某、唐某觉得有点困 , 便在车里休息 。 只有郭某和雷某带着矿灯 , 持枪上山各自寻找猎物 。

随后 , 郭某发现草丛中有一丝红光 , 便误将雷某头上的矿灯认作野猪眼睛的反光 , 便向红光处开了一枪 。 紧接着郭某听到的不是熟悉的野猪嚎叫 , 而是雷某的惨叫声时 , 才意识到自己误伤了雷某 , 立即将雷某送往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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