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备案细则将出 下半年有望启动试点

  新华社4月10日电(记者汪子旭)《经济参考报》4月10日刊发题为《网贷备案细则将出 下半年有望启动试点》的报道 。 文章称 , 网贷备案即将迎来实质性进展 。 记者获悉 , 监管层正就网贷备案细则征求意见 , 根据目前拟定方案 , 网贷机构将按照经营范围划分为单一省级区域经营和全国经营两类 , 并需分别缴纳不同比例的风险准备金 。 出借人出借余额也将受到严控 , 在不同网贷机构合计出借余额拟不得超过50万元 。 监管层力争今年下半年启动部分省(市)试点备案工作 。 业内专家表示 , 备案门槛和时间表的明确 , 给了网贷行业明确的发展方向 , 网贷平台将加速分化 , 备案资格不足的平台将逐步退出市场 。

  近日 ,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 , 明确要求稳妥有序推进网贷分类处置 , 稳步推进备案准备工作 。

  据了解 , 备案工作细则正加速出台 , 监管层将争取于2019年下半年开展部分省(市)的试点备案工作 。 根据目前拟定方案 , 网贷机构将按照经营范围划分为单一省级区域经营和全国经营两类 , 并需缴纳不同比例的一般风险准备金和出借人风险补偿金 。 其中 , 单一省级区域经营机构对于新撮合的业务 , 拟按照撮合业务余额1%的固定比例缴纳一般风险准备金 , 按每一借款人借款项目金额的3%计提出借人风险补偿金 。 全国经营机构拟按照撮合业务余额3%的固定比例缴纳一般风险准备金 , 按每一借款人借款项目金额的6%计提出借人风险补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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