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里店面扎堆居民意见多 社区和物业均称无法处理( 二 )

  “到这里看,我们楼下居民房也出租开了快递公司,我们真的受不了,不仅扰民,而且也有安全隐患。”在小区中间一幢居民楼前,小区居民指着几处有安全隐患的店铺对采访人员说。令人担忧的是,这里一处进入地下室的通道里,四处放着杂物,甚至连门都被堵死,无法通行。

  在小区另外几幢居民楼内,开设有艾灸馆、汗蒸馆和足疗店等店铺。由于要打出灯箱广告,同样存在乱拉乱接电线的安全隐患。在小区内走一走,时不时还可以见到超市等店铺。

  居民楼改成汗蒸馆,在小区业主陈先生看来,安全隐患很大。“楼内的汗蒸馆因平时用电量大,加上汗蒸设备功率很大,汗蒸房内持续高温,一旦着火了怎么办?”陈先生说。陈先生还表示,据他个人调查,小区店铺存在无证经营情况。“没有营业执照就擅自营业,属于典型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居民楼内新建、改建汗蒸、足疗、桑拿等娱乐场所;商住楼内的汗蒸、足疗、桑拿等娱乐场所与居民住宅的安全出口应分开设置,否则小区内存在巨大消防隐患。2017年2月5日,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一居民区内的足浴中心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18人受伤,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

  没有执法权各方管理都头疼

  对此,该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小区内扎堆开店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他们都知道,但他们不好管理,加上该小区居民楼分属两个不同街道的两个社区,管理起来更加有难度。

  该工作人员说,目前小区至少有一大半业主将房子出租出去了,但由于物业没有执法权,管理起来很头疼,他们希望采访人员找社区等相关部门好好管一管。

  那么,社区对小区开店存在的隐患又是如何处理的呢?东山街道大里社区一位主任直接对采访人员说,该小区属于他们社区的几幢居民楼内开店的情况,他们都知道,但无法处理。而麒麟街道建南社区的工作人员更是直截了当地说,他们也无法处理,只是把这些情况向物业作反映。

  据了解,居民小区内开店,目前法律是空白。那么,住改商到底符不符合相关规定?哪些店能开在住宅楼里?哪些不能开?采访人员就此咨询了一位律师。

  律师认为,《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如认为其他业主的住改商行为,对整栋楼的安全保障、居民居住安宁造成影响的,或者其他因噪声、油烟给小区环境造成污染的,可诉至法院,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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