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炒作“童星”掰正娱乐导向

日前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 , 要求未成年人节目不得诱导未成年人谈论名利、情爱等话题 , 不得宣扬童星效应或者包装、炒作明星子女 , 不得肯定、赞许未成年人早恋 。 该管理规定将于2019年4月30日起施行 。

去年 , 征求意见稿发布时 , 相关规定就曾引发热议 , 获得一片叫好声 。 在更早之前 , 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也下发过《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通知》等文件 , 从节目数量、节目内容、播出时间等方面对未成年人参与的真人秀节目实行调控 , 要求严格控制未成年人参与真人秀节目 , 不得借真人秀节目炒作包装明星子女 , 也不得在娱乐访谈、娱乐报道等节目中炒作明星子女 , 防止包装造“星”、一夜成名 。 如今《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正式出台 , 并将于4月30日起施行 , 为未成年人节目管理划定了红线 , 将有利于更好规范未成年人节目 , 更好维护未成年人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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