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3天内( 二 )

意见指出 , 各地相关政府部门针对本系统存在的非法定涉及企业开办事项、程序和提交材料进行清理 , 共同将《意见》规定的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社保登记4个环节至少压减为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3个环节 , 社保登记的申请合并到企业登记环节中 。 要采取有效措施 , 将各环节办理时间分别控制在:企业登记2个工作日内 , 印章刻制1个工作日内 , 初次申领发票2个工作日内 。

意见称 , 主要措施为全面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进一步优化企业登记服务;进一步规范印章刻制服务;进一步简化涉税事项办理;进一步完善社保登记服务 。

意见强调 , 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 。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牵头职责 , 针对上述工作目标和措施 , 会同相关部门研究确定本地区具体时间表和路线图 。 各地发展改革、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等部门 , 要分工协作 , 切实抓好本部门有关工作任务的落实落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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