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启动为期一月网络订餐平台自查整改工作( 二 )

一是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仍上线经营;

二是借用、冒用或伪造、出租、出借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线经营;

三是线上店铺公示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量化分级、是否真实性有效;店铺许可经营地址与平台标明地址是否一致;

四是超出许可经营项目开展经营以及单位食堂入网经营 。 要求各网络订餐平台规范订餐页面 , 在显著位置设置消费预警信息 , 公示违法违规行为 , 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真实信息 , 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 保障网络餐饮食品安全 。

各平台食品安全负责人表示 , 将认真自查整改 , 加强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管理 , 并发挥平台自身技术、大数据等资源优势 , 加强与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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