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明确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职责

  中工网讯(记者丛民)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精神卫生服务资源、服务人口等情况 , 加强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建设 , 满足公民精神障碍医疗需求 。 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 , 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 。 禁止对精神障碍患者实施家庭暴力 , 禁止遗弃精神障碍患者 。 ”日前,《山东省精神卫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

  《条例》明确,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 , 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危险的 , 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应当将其留院观察 , 并及时进行诊断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或者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危险行为时 , 《条例》要求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 并将其送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进行诊断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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