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父母、配偶、子女均享优待!军人家庭医疗及住房保障获优先( 二 )


军人父母、配偶、子女均享优待!军人家庭医疗及住房保障获优先

资料图与以往不同的是 , 此次优待对象覆盖更广 , 优待内容更全 , 优待标准更高 , 落实主体和责任更加明确 。 优待对象上 , 除了现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现役军人父母、配偶、子女参观游览旅游景点景区、主题公园也能免门票 , 立三等功现役军人的子女中考降分录取 , 优秀民兵优先推荐为村级后备干部、优先纳入创业就业扶持范围 。 优待标准上 , 驻地部队、常德籍在外地服役的现役军人被授予“八一勋章”、荣誉称号分别予以十万元、五万元奖励 , 荣立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嘉奖或被评为优秀基层官兵的 , 比照地方奖励标准上浮50℅给予军功奖励 。 优待内容上 , 驻地现役军人及享受部队医疗条件的随军家属纳入地方医疗保障服务体系 , 军人家庭在驻军所在地无住房且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优先安排保障住房 , 每年表彰一批“最美军嫂”和“现役军人模范家庭” , 每年分别组织1次新兵入伍欢送活动、欢迎退役军人返乡活动和退役军人就业专场招聘 , 未就业的随军家属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给予补贴 , 给未就业且无固定收入的随军家属发放生活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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