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还是金融?莫要傻傻分不清( 二 )

以轰动一时的“广文所案”为例 。 涉案的组织人员涉嫌以虚假的文化艺术品为标的进行产权交易盈利 , 搭建了“丝路飞天蜡像”等文化品为交易对象的交易平台 , 并抓住投资者的获利心理 , 通过后台调节汇率等手段调整商品价格 , 使投资者频繁交易 , 造成高额手续费甚至本金损失 。 经检方查实 , 此案受害人数近7000人 , 涉案金额超过4亿元 。

“广文所案”将艺术品作为标的进行投资并非首例 。 兴起于2009年的文化产权交易所 , 出于为各类文化产权流转提供交易平台及专业服务的初衷 , 在成立之后的几年中 , 如雨后春笋般在各地纷纷成立 , 可谓风靡一时 。 尤其是在拍卖市场的上升阶段 , 各类艺术金融产品纷纷涌现 。

然而 , 好景不长 , 随着艺术品市场的降温 , 投资者对所投艺术品价值的信心开始“崩塌” , 多地文交所创新的产品均陷入重重危机 。 如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尝试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引发投资恐慌 , 南京文交所钱币邮票交易中心投资者血本无归、蒙受财产损失等事件均轰动一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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