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跟投”制度安排出炉(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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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极个别保荐机构因特殊原因无法以另类投资子公司形式跟投的情形 , 政策允许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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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和上交所认可的其他方式跟投 , 同时遵守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 。

跟投规模主要考虑资本约束效力、保荐机构承受力和科创板健康发展需要之间的平衡 , 坚持风险收益匹配、统筹协调原则 。 指引明确 ,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规模2%至5%区间内按发行规模分档设定跟投股份比例 , 并规定单个项目的跟投金额上限 , 避免“一刀切”弊端 , 减轻保荐机构跟投大型IPO项目的资金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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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和市场波动风险 。

跟投股份设定24个月限售期 , 介于战略投资者(12个月)和实际控制人(36个月)之间 。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 , 对不同类别股份采用差异化限售安排 , 有利于形成义务的有效区分 , 平滑跟投股份解禁数量 , 减少对市场的冲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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