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秦溪洋“鸭母楼”240余户灾民10多年未安置( 六 )
由于卢锦锦参与了福安市民间的非法融资案且为主要成员 , 该案涉及的金额巨大并出现了严重的资金崩盘 , 从而造成了包括市财政下拨市脱贫办的“造福工程”新村建设补助资金在内的巨额资金亏空 。
2006年8月 , 市商业总公司的总经理卢锦锦畏罪自杀 , 市脱贫办的负责人李锦清也因此被追究领导责任 , 由司法机关追究了法律责任 。
自此以秦溪洋“鸭母楼”灾民为首要搬迁对象城区“造福工程”新村建设筹建领导小组已无法开展工作(无人负责、无资金运作) , 最终该项目被搁置至今 。
灾民安置遭遇多次踢皮球
“造福工程”项目被搁置后 , 2005年至2007年 , “鸭母楼”中的240多户灾民多次到有关政府部门信访 。
为解决“鸭母楼”的灾民安置问题 , 当时的福安市领导同意在福安市城阳镇岩湖村“后山”偏僻处征用一块约35.39亩的山地作为建房用地 , 同时同意减免相关费用 , 原则上将家庭人口在5人以下的建筑面积控制在95平方米以下 , 5人以上的控制在130平方米以内 , 征地资金灾民自筹 。
灾民们称 , 时任中共岩湖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林成华同志也代表该村村民出具证明为征地安置灾民提供支持(见附件3) , 对于福安市政府领导的表态和岩湖村委会的支持 , 灾民们说 , 他们也接受这种安置措施 , 有些灾民甚至倾其所有积蓄或借钱在岩湖村买地建房 。
附件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