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对视觉中国这样的行业标杆应明确支持!你赞成吗?(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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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摘录的“视觉中国事件法律问题研讨会”部分专家的发言 。 对于视觉中国事件 , 目前不少权威媒体也有分析 , 好像与上面这些专家说的有不少出入 。 我们分别来看 , 侠客岛在《讨论视觉中国争议的正确姿势》一文中分析 , 视觉中国把属于他者版权、明显不属于自身版权的图片打上自己的水印 , 本身就是对版权的严重侵犯 。 这件事 , 我们坐等视觉中国的解释 , 而不仅是关闭网站、自查自纠就可以了结 。

侠客岛在《讨论视觉中国争议的正确姿势》继续分析 , 频繁的起诉 , 被不少机构吐槽为“碰瓷式维权” 。 即 , 通过图片识别系统搜索各机构的图片使用情况 , 一旦发现使用了自己标示版权的图片且未付费 , 就会提起巨额索赔 , 或者是要求签订年度合同 。 很明显 , 这是把维权当生意了 。 有业内人士透露 , 版权诉讼已经取代出售图片 , 成为众多图片公司的核心盈利模式 。 撇开利益谈权利 , 权利必定是空洞的 。 但是 , 权利的行使必须以追求正当利益的目的为限 。 如果滥用权利攫取利益 , 也就逾越了权利的客观目的 , 丧失了内在的公正性 。

《法制日报》撰文指出 , 视觉中国滥用版权碰瓷式维权或违法 。 视觉中国并未获得图片版权 , 却以权利人的名义销售图片版权或进行维权 , 这种行为侵犯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 应当向权利人赔偿损失 。 同时 , 对于付费购买图片版权的使用者而言 , 视觉中国提供有权利瑕疵的图片 , 也构成合同违约 。

《人民日报》发文指出 , 对视觉中国的种种指责、猜测、诟病 , 完全来源于它从一个维权者蜕变成了侵权者 , 从一个对机制积极的实践者堕落成了一个对规则的破坏者 。 几乎所有知名自媒体都被它以侵犯著作权为由索赔过 , 视觉中国被指“勒索式维权” 。 视觉中国该不该打?该打 。 谁违反了法律规定谋取利益 , 谁就要受到惩罚 , 这是天经地义 , 更是是法治的应有之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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